第311/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对若-法律法规_湾区律师网

第311/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对若-法律法规

2022-08-03 19:35:41  浏览:825  来源:网络
【法规名称】 第311/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对若干名消防局人员予以因杰出行为的升级。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7-11-14
【法规编号】 6803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11/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对若干名消防局人员予以因杰出行为的升级。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为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号法令核准之《澳门保安部队军事化人员通则》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a)项及第三款之效力,以及根据上述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第四款及第三百一十八条第一款b)项规定,听取澳门保安部队司法暨纪律委员会意见後作出本批示。
  
  一、根据《澳门保安部队军事化人员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b)项及第四款规定,以及为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三款b)项的效力,对下列消防局人员予以因杰出行为之升级。
  
  
  
  现职级/身份资料
  
  晋升之职级为
  
  副消防区长编号401791 区添德
  
  区长
  
  高级消防员编号405821 李国强
  
  副消防区长
  
  消防员编号411841 许锐坤
  
  高级消防员
  
  消防员编号436921 薛振业
  
  高级消防员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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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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