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为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号法令核准之《澳门保安部队军事化人员通则》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a)项及第三款之效力,以及根据上述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第四款及第三百一十八条第一款b)项规定,听取澳门保安部队司法暨纪律委员会意见後作出本批示。 一、根据《澳门保安部队军事化人员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b)项及第四款规定,以及为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三款b)项的效力,对下列消防局人员予以因杰出行为之升级。 现职级/身份资料 晋升之职级为 副消防区长编号401791 区添德 区长 高级消防员编号405821 李国强 副消防区长 消防员编号411841 许锐坤 高级消防员 消防员编号436921 薛振业 高级消防员 |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台湾同胞在大陆死亡善后处理办法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国台发[1996]10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6-07-22 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