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MIGRAMACAU] 培训计划协调员的建议及行使第13/2000号行政命令第一款赋予保安司司长的职权,作出本批示。 嘉 奖 此项名为[MIGRAMACAU] 的高级培训计划,是从属於欧盟AENEAS的关於第三国家出入境及庇护事宜的技术及财政援助计划范畴,於二零零六年及二零零七年两年间进行而今在澳门圆满结束。此培训计划对参与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各部门公务人员来说起到非常有益的作用,而丰硕成果的取得,亦有赖於中国内地及欧盟的各位负责人员,以及其他透过其培训员及观察员参与的国家及地区,尤其值得一提的是ASEAN的各个成员及香港特别行政区。 负责执行[MIGRAMACAU] 计划的小组各成员以果断的方式、高度的专业资格及专心致志的态度,为筹划及执行各项活动作出贡献,使这项计划的成果获得国际性赞誉,澳门特别行政区为之骄傲。 因此,本人对执行小组的以下各成员给予公开嘉奖,以表扬其对澳门特别行政区所作出的努力和奉献。 郑锦华——治安警察局副警务总长编号105881 伍素萍——治安警察局副警务总长编号109960 梁展鸿——经济学士 黄超文——治安警察局副警司编号100031 José Maria Cipriano dos Santos——治安警察局警长编号102821 高家怡——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二等技术员编号026190 梁逸岚——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三等文员编号046880 李家荣——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三等文员编号046901 二零零八年五月九日 保安司司长 张国华 |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台湾同胞在大陆死亡善后处理办法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国台发[1996]10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6-07-22 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