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於二零零五年东亚运动会已经结束,因此透过第17/2001号行政长官批示设立,并经第251/2002号及第314/2005号行政长官批示作出修改的工作小组的基本目标已圆满达到。 并考虑到该工作小组现时负责的工程性质及规模,工作量及其复杂性日渐减少,因此该工作小组无需继续存在。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作出本批示。 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撤销由第17/2001号行政长官批示设立,并经第251/2002号及第314/2005号行政长官批示作出修改的工作小组。 二零零七年六月七日 行政长官何厚铧 |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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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台湾同胞在大陆死亡善后处理办法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国台发[1996]10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6-07-22 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