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於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需派员作为代表,出席澳门土木工程实验室(简称LECM)之股东大会; 运输工务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6/1999号行政法规第六条第一款(三)项和第13/2007号行政命令第五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转授一切所需的权力予本办公室顾问巢树恒工程师,以便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出席澳门土木工程实验室(LECM)将举行之股东大会。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运输工务司司长 刘仕尧 ———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三日於运输工务司司长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黄振东 |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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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台湾同胞在大陆死亡善后处理办法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国台发[1996]10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6-07-22 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