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雇主对第三人是否有追偿权? - 人身损害赔偿_湾区律师网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雇主对第三人是否有追偿权? - 人身损害赔偿

2022-06-09 00:22:11  浏览:2224  来源:网络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雇主对第三人是否有追偿权?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雇主对第三人是否有追偿权?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第十一条第一款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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