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剑强迫交易案——依法惩治强迫交易犯罪
【基本案情】
被告人张某剑系某工程项目工作人员,负责门岗保卫、工地进料、施工安全等工作。2015年至2018年,在入驻该项目的商户装修期间,张某剑以不向其购买水泥、沙土等装修材料就不能进场装修为由相威胁,强迫某装饰公司等多家商户从其处购买高于市场价格的水泥、沙石等装修材料,强迫交易数额共计92万余元。
【裁判结果】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剑以威胁手段强卖商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张某剑的家属代为退缴犯罪所得,主动预缴罚金,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张某剑自愿认罪认罚,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以强迫交易罪判处张某剑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一审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义】
本案是人民法院依法惩治强迫交易犯罪的典型案例。主体平等、交易自由、公平竞争是市场秩序的本质特征,也是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前提。本案中,被告人张某剑以威胁手段强迫多家商户购买高于市场价格的装修材料,不但侵害了商户合法权益,而且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人民法院依法惩治张某剑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的犯罪行为并判处刑罚,发挥了警示作用,起到了震慑效果,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为民营企业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构建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王飞诉洋河酒厂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因现有技术抗辩成立被判败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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