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肇事逃逸致人死亡_湾区律师网

酒后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2023-11-29 10:44:05  浏览:1191  来源:法治网
无证驾驶、醉酒驾驶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扰乱公共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但如今仍有部分群众对此危害性...

无证驾驶、醉酒驾驶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扰乱公共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但如今仍有部分群众对此危害性认识不足。近日,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交通肇事案,经审理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林某明有期徒刑4年。

2022年11月22日,林某明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照三轮摩托车,行至清流县余李线路段时,与行人林某良发生碰撞,随后林某良受伤倒地。事故发生后,林某明在未拨打120及报警电话的情况下驾车逃离现场。后林某良被路人发现后,通知其亲属,并送往医院抢救,最终抢救无效死亡。同日,林某明被清流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经福建中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林某明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86.81mg/100ml。同年12月28日,清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林某明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林某明主动赔偿被害人林某良的亲属6万元。

清流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发生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林某明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驾驶车辆逃离现场,应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综合林某明具有坦白、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亲属部分经济损失等量刑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谢紫薇 肖达筠)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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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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