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007号审计长批示,将若干权-法律法规_湾区律师网

第4/2007号审计长批示,将若干权-法律法规

2022-08-03 19:34:38  浏览:858  来源:网络
【法规名称】 第4/2007号审计长批示,将若干权力授予该署综合支援厅厅长,作为签订有关取得网上新闻及资讯服务合同的签署人。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7-07-25
【法规编号】 682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2007号审计长批示,将若干权力授予该署综合支援厅厅长,作为签订有关取得网上新闻及资讯服务合同的签署人。


  审计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第11/1999号法律第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第12/2007号行政法规第二十六条及第98/2000号行政长官批示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授予一切所需权力予本署综合支援厅厅长郑觉良,以便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审计署为立约人,与“慧科讯业有限公司”签订有关取得网上新闻及资讯服务合同。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九日
  
  审计长 蔡美莉
  
  ———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日於审计署
  
  审计局局长 梁红虹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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