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第73/2007号社会文化司司-法律法规_湾区律师网

更正,第73/2007号社会文化司司-法律法规

2022-08-03 19:35:20  浏览:839  来源:网络
【法规名称】 更正,第73/2007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7-10-10
【法规编号】 681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更正,第73/2007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


  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九日第三十五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二组内公布的第73/2007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的葡文文本有不正确之处,现根据第3/1999号法律第九条的规定,更正如下:
  
  原文为:“Restaurante do Parque Hac Sa Limitada”
  
  现应为:“Restaurante Parque Hac Sa Limitada”。
  
  
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社会文化司司长崔世安
  
  ———
  
  二零零七年十月三日於社会文化司司长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谭俊荣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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