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3/2001号行政法规修改的第6/1999号行政法规第四条第二款所指的附件四(六)项,连同第13/2000号行政命令第一款以及第13/2006号行政法规第二十三条(二)项及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经澳门监狱狱长建议,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狱警队伍职程内警长职级的晋升开考甄选程序中评分的计算公式,如下: C = AC x 20%十(PC+E)x 35%十P x 10% C = 总分 AC = 履历评估 PC = 知识测验 P = 心理测验 E = 专业面试 二、本批示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十月九日 保安司司长 张国华 |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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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台湾同胞在大陆死亡善后处理办法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国台发[1996]10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6-07-22 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