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2007号行政命令,在氹仔客-法律法规_湾区律师网

第40/2007号行政命令,在氹仔客-法律法规

2022-08-03 19:35:23  浏览:857  来源:网络
【法规名称】 第40/2007号行政命令,在氹仔客运码头的临时设施内设立出入境事务站。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7-10-15
【法规编号】 680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0/2007号行政命令,在氹仔客运码头的临时设施内设立出入境事务站。


  氹仔客运码头的临时设施的运作涉及实施和履行澳门特别行政区出入境法律的有关规定及手续,这表明需要设立出入境事务站;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四)项规定的职权,并按照第4/2003号法律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发布本行政命令。
  
  第一条 
  
  氹仔客运码头的出入境事务站
  
  一、在氹仔客运码头的临时设施内设立出入境事务站。
  
  二、上款所指的出入境事务站,在氹仔客运码头的永久设施开始运作前,具临时性质。
  
  三、出入境事务站每日运作,并可二十四小时运作。
  
  第二条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二零零七年十月十八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十月九日。
  
  命令公布。
  
  
行政长官 何厚铧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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