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2007号行政命令,委任行政-法律法规_湾区律师网

第45/2007号行政命令,委任行政-法律法规

2022-08-03 19:35:47  浏览:804  来源:网络
【法规名称】 第45/2007号行政命令,委任行政法务司司长临时代理行政长官的职务。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7-11-21
【法规编号】 680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5/2007号行政命令,委任行政法务司司长临时代理行政长官的职务。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四)项规定的职权,并根据第2/1999号法律第五条第一款及第十一条第一款,发布本行政命令。
  
  在二零零七年 十一月二十二日至二十三日行政长官不在澳门期间,由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学士临时代理行政长官的职务。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命令公布。
  
  
行政长官 何厚铧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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