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保安司司长根据第6/1999号行政法规第四条所赋予的权限,作出本批示: 嘉奖治安警察局副警长编号284911,余其川,因他自履行警务人员职责以来,一直表现出色。 副警长编号284911,余其川尽忠职守,为人忠诚以及工作态度认真,表现出无私的奉献精神。值得强调的是,为确保澳门特别行政区建制正常运作及社会安宁作出了重大贡献,特别在保护重要人物及设施组的工作表现突显了卓越的个人才能。 他在工作中所发挥的专业素质及杰出的办事能力,为警队树立榜样,完全有条件胜任更高级的工作。 综上所述,因工作表现突出及出类拔萃,现藉此公开嘉奖副警长编号284911,余其川。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保安司司长 张国华 |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台湾同胞在大陆死亡善后处理办法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国台发[1996]10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6-07-22 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