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刊登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一日第六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一组内第1/2008号行政法规的葡文文本出现文误,现作出更正如下: 第十三条 第一款:原文为:“1……até à data da public??o do presente regulamento administrativo……” 更正为:“1……até à data da publica??o do presente regulamento administrativo……”, 第十三条 第二款:原文为:“2……antes da entrada em vigr……” 更正为:“2……antes da entrada em vigor……”。 ———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三日於印务局 局长 马丁士 |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台湾同胞在大陆死亡善后处理办法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国台发[1996]10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6-07-22 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