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008号行政命令,许可“永利-法律法规_湾区律师网

第4/2008号行政命令,许可“永利-法律法规

2022-08-03 19:37:09  浏览:802  来源:网络
【法规名称】 第4/2008号行政命令,许可“永利渡假村(澳门)股份有限公司”以风险自负形式在名为“永利”的经营幸运博彩及其他方式博彩的...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8-02-18
【法规编号】 662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2008号行政命令,许可“永利渡假村(澳门)股份有限公司”以风险自负形式在名为“永利”的经营幸运博彩及其他方式博彩的地点经营三个兑换柜台。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四)项规定的职权,并根据九月十五日第39/97/M号法令第九条的规定,发布本行政命令。
  
  第一条 
  
  许可
  
  许可“永利渡假村(澳门)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称为“Wynn Resorts (Macau), S. A.”)以风险自负形式在名为“永利”的经营幸运博彩及其他方式博彩的地点经营三个兑换柜台。
  
  第二条 
  
  经营业务的范围
  
  “永利渡假村(澳门)股份有限公司”仅可在兑换柜台进行以下交易:
  
  (一)买卖外地的法定流通纸币及硬币;
  
  (二)购买旅行支票。
  
  第三条 
  
  经营业务的特别条款
  
  经营本行政命令许可的业务的特别条款由澳门金融管理局订定。
  
  第四条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二月六日。
  
  命令公布。
  
  
行政长官 何厚铧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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