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008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法律法规_湾区律师网

第14/2008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法律法规

2022-08-03 19:37:21  浏览:887  来源:网络
【法规名称】 第14/2008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委任体育发展局局长。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8-02-27
【法规编号】 661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4/2008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委任体育发展局局长。


  社会文化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一月二十三日第1/2006号行政法规第三条第一款,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号法令第三条和第四条,第14/2000号行政命令第一款,以及第6/2005号行政命令第四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委任黄有力学士为体育发展局局长,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任期为两年。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日
  
  社会文化司司长 崔世安
  
  ———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二日於社会文化司司长办公室
  
  办公室代主任 王慧娴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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