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08号法律,调整公共行政工-法律法规_湾区律师网

第1/2008号法律,调整公共行政工-法律法规

2022-08-03 19:37:21  浏览:1039  来源:网络
【法规名称】 第1/2008号法律,调整公共行政工作人员的薪俸、退休金及抚恤金。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8-03-03
【法规编号】 661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2008号法律,调整公共行政工作人员的薪俸、退休金及抚恤金。


  立法会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七十一条(一)项,制定本法律。
  
  第一条 
  
  对薪俸点100点的调整
  
  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号法令附件一内表一所载薪俸表中的薪俸点100点的金额调整为$5,900.00(澳门币伍仟玖佰元)。
  
  第二条 
  
  对退休金及抚恤金的调整
  
  退休金及抚恤金按上条所指增加依比例调整。
  
  第三条 
  
  负担
  
  本法律所引致的负担,由下列可动用资金支付:
  
  (一)如属非自治部门或仅享有行政自治权的部门,由二零零八年度各部门的运作预算内及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预算第十二章所载的备用金拨款内的可动用资金支付;
  
  (二)如属自治机构,由二零零八年财政年度各本身预算内的可动用资金支付。
  
  第四条 
  
  废止
  
  废止第1/2007号法律。
  
  第五条 
  
  生效及实施
  
  本法律自公布翌日起生效,并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七日通过。
  
  立法会主席 曹其真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八日签署。
  
  命令公布。
  
  
行政长官 何厚铧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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