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许可-法律法规_湾区律师网

第76/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许可-法律法规

2022-08-03 19:37:45  浏览:855  来源:网络
【法规名称】 第76/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许可订立“澳门大学A2课室楼设计及招标文件顾问”服务的合同。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8-04-07
【法规编号】 660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6/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许可订立“澳门大学A2课室楼设计及招标文件顾问”服务的合同。


  监於判给陈炳华执行「澳门大学A2课室楼设计及招标文件顾问」服务的执行期跨越一财政年度,因此必须保证其财政支付。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6/2006号行政法规第十九条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许可与陈炳华订立「澳门大学A2课室楼设计及招标文件顾问」服务的执行合同,金额为$2,230,000.00(澳门币贰佰贰拾叁万元整),并分段支付如下:
  
  
  
  2008年
  
  $ 1,338,000.00
  
  2009年
  
  $ 669,000.00
  
  2010年
  
  $ 223,000.00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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