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第2/89/M号法律
效力级别 澳门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89-06-10
实施日期 1989-08-09
发布机关 澳门
正文
六月二十六日
立法许可
基于澳门地区总督建议;
经遵守《澳门组织章程》第四十八条二款a项所指程序;
立法会按《澳门组织章程》第三十一条一款b及l项规定,制订在澳门地区具有法律效力的条文为下:
第一条 (目的)
赋予总督立法许可,以制订及设立一项对楼宇豁免预留停车位时所应缴税项的计算方法。
第二条 (有效期)
本立法许可在本法律生效起六十天后失效。
一九八九年六月六日通过
立法会主席 宋玉生
一九八九年六月十四日颁布
颁行
总督 文礼治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台湾同胞在大陆死亡善后处理办法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国台发[1996]10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6-07-22 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