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金豆”属违法行为!_湾区律师网

种植“金豆”属违法行为!

2023-12-08 10:24:28  浏览:1669  来源:法治网
民主与法制网讯(口李锡平 通讯员 陈劲)近日,广东省中山市阜沙公安分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有人疑似购买国家保护植物,查获一名违法嫌疑人...

民主与法制网讯(口李锡平 通讯员 陈劲)近日,广东省中山市阜沙公安分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有人疑似购买国家保护植物,查获一名违法嫌疑人。

嫌疑人梁某华在网上发现有人销售“金豆”,觉得名字好听、寓意好,于是购买了一批“金豆”。经鉴定,警方在现场查获的十余株植物均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金豆”。目前,梁某华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金豆”。通讯员供图

金豆是芸香科金橘属植物,常绿有刺灌木。可观叶,可观果,果实为朱红色,挂果期长,是珍贵的观果品种,深受青睐。2021年9月7日,金豆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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