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案例_第228页_湾区律师网

  • 变形使用注册商标存在侵权风险

     为攀附他人商标商誉,对核准注册的商标进行超范围和变形使用,使得改变形状后的商标在整体上与他人商标构成近似,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应认定构成商标侵权。商标注册的形式合法性不能成为恶意攀附他人商誉,实施商标侵权的抗辩理由。
    分类:案例评析  日期:2024-02-18 14:41   阅读:1214
  • 商标在先使用抗辩的构成要件分析

     有证据证明,被诉侵权行为人早在权利商标申请注册及使用前就已经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权利商标相同或近似标识,且该使用行为具有持续性,并使得该标识已经具有一定影响的情况下,在先使用人可以在原先的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未注册商标,而不应被认定构成商标侵权。
    分类:案例评析  日期:2024-02-18 14:40   阅读:1240
  • 惩罚性赔偿在刑民交叉案件中的具体应用

      商标侵权刑民交叉案件中,侵权获利在刑事案件中未能精确查明,民事案件中可以按照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并结合行业利润率来认定侵权人实施侵权行为的获利。对于以侵权为业的严重侵权行为,可以按照侵权人的销售利润认定侵权获利。在查明侵权人的获利基数后,再基于个案情况确定倍数,进而确定惩罚性赔偿的数额。
    分类:案例评析  日期:2024-02-18 14:39   阅读:1253
  • 著作权侵权诉讼中合法来源抗辩的认定规则

    著作权法中的合法来源抗辩制度一般适用于流通领域,目的在于通过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利益,维护市场交易安全和效率。笔者认为,被诉侵权人提出合法来源抗辩主张,应围绕3个方面进行司法审查:主体方面一般为复制品发行者,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复制品;客观方面复制品的来源合法,交易链条清晰;主观方面被诉侵权人为善意,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侵犯著作权。笔者以一案例进行论证。
    分类:案例评析  日期:2024-02-18 14:38   阅读:1366
  • 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案要件分析

     对于投诉人无法证明在域名注册前存在合法的在先权益,亦没有证据证明域名注册人主观上存在恶意攀附的情况下,不应认定域名注册人构成对他人在先权益的侵害。
    分类:案例评析  日期:2024-02-18 14:38   阅读:1184
  • 店招与装潢合理使用商标的界限

     销售商在销售品牌商品时应在店招及店内装潢上合理使用商标。对于只销售特定商标商品的特许经销商而言,基于其特许经销的身份,在店招及店内装潢时使用特许经销商品的商标系基于销售的合理需要,不构成商标侵权。对于销售各种商标商品的销售商而言,其在店招和店内装潢时使用相关商标应基于其销售的合理需要。销售商店内确有销售某商标的商品时,在店招上使用该商品商标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应使消费者不会产生该店铺是仅销售该商标
    分类:案例评析  日期:2024-02-18 14:37   阅读:1182
  • 原料名称能否成为商标侵权抗辩理由

     侵权者常以涉案商品含有原料名称作为抗辩理由,但原料名称属于生产工艺的范畴,且在包装上过度使用原料名称,具有攀附知名商标的故意,故原料名称在实务中原则上认为不影响商标侵权的认定。
    分类:案例评析  日期:2024-02-18 14:36   阅读:1241
  • “侵权不停止”适用的考量因素

    “侵权不停止”规则的本质在于利益平衡,以达到既维护法律秩序又实现实质正义的目的。其适用的考量因素主要包括:侵权人主观状态应为善意;侵权行为牵涉公益或民生领域,停止侵权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侵权行为主要影响权利人的财产性权益,通过金钱赔偿可予以弥补。
    分类:案例评析  日期:2024-02-18 14:36   阅读:1269
  • “今日头条”与“今日油条”案争议焦点,业内专家怎么看?

    今日头条作为一家通用信息平台,具有一定知名度。2020年9月,北京抖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抖音公司)以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河南今日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今日油条公司)、自然人赵某某、河南烧烤者食品有限公司诉至法院,在被一审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后,抖音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引发广泛关注。今年5月,抖音公司向二审法院申请撤回上诉。
    分类:案例评析  日期:2024-02-18 14:34   阅读:1223
  • 如何确定驰名商标认定范围?看看米其林诉米芝莲案

     在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中,原告为制止被告的侵权行为,要求认定和保护两件以上的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的,应根据被告实施侵权行为的主观意图,来确定需要认定和保护其中哪些(件)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
    分类:案例评析  日期:2024-02-18 14:33   阅读:1338
  • 快意公司诉敏实集团公司等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个软件许可证对应的是一个用户端。若利用云服务技术将一个软件许可证应用于多个用户端,则扩大使用的客户端超出了合同约定的授权范围,应视为未经许可的使用行为,构成著作权侵权。
    分类:经典案例  日期:2024-02-06 15:54   阅读:1488
  • 加盐公司诉字节公司、悠久公司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采用RSS内容源接入同步技术和文本分类算法的网络平台运营商,应承担与其算法能力及平台内容管理模式相符的责任,对分发的内容采取符合其算法能力的预防侵权必要技术措施。
    分类:经典案例  日期:2024-02-06 15:53   阅读:1585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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