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的搜索结果,共1993条

“俏花旦”名花终有主

杂技作品《俏花旦》著作权纠纷案有了新进展。11月1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中国杂技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国杂技团)与吴桥县桑园镇张硕杂技团(下称张硕杂技团)、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下称腾讯公司)、许昌市建安区广播电视台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驳回上诉,即张硕杂技团赔偿中国杂技团经济损失4万元,许昌市建安区广播电视台赔偿中国杂技团经济损失1万元等。

《碧蓝之海》掀起版权保护风波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下称杨浦法院)就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宽娱公司)起诉福州市嘀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嘀哩公司)、福州羁绊网络有限公司(下称羁绊公司)、福建天下无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下无双公司)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经审理认定嘀哩公司、羁绊公司、天下无双公司在共同经营的名为嘀哩嘀哩(下称D站)的网站中提供涉案作品《碧蓝之海》在线播放、下载服务的行为,侵犯了宽娱公司

玉楼春遭遇版权烦心事儿

《玉楼春》是最近话题度较高的一部电视剧,然而,该剧却遭遇了侵权纠纷。近日,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发出诉前禁令,依法裁定被申请人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哔哩哔哩(B站)立即停止侵犯《玉楼春》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记者了解到,目前,被申请人已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法院将于近期针对被申请人的复议申请进行听证。

《扫毒2》深陷“风暴眼” 是原创还是抄袭

 知名影星刘德华卷入了一场抄袭风波!因认为刘德华监制并主演的电影《扫毒2》在人物设置、叙事结构、故事背景以及人物关系等方面与成都环球博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成都环球博纳)2006年拍摄的电影《完美情人》的内容构成实质性相似,涉嫌侵犯成都环球博纳所享有的著作权,成都环球博纳将刘德华以及《扫毒2》6家出品方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索赔经济损失9999.9999万元。

“五芳斋”商标侵权案终审有果——真粽子装进假礼盒,侵权!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了五芳斋公司与苏蟹阁公司、赢礼公司之间的商标权纠纷案,认定苏蟹阁公司、赢礼公司将来源于五芳斋公司的散装粽子分装入与五芳斋公司正品礼盒近似的涉案礼盒中对外销售,构成商标侵权。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最终维持了此前的一审判决,即两家公司共同赔偿五芳斋公司3万元。

包装撞脸“东阿阿胶”,侵权!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了一起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阿阿胶公司)与南京同仁堂绿金家园保健品有限公司(下称南京同仁堂公司)等之间的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认定南京同仁堂公司等两家公司在阿胶产品上使用与“东阿阿胶”牌阿胶近似的包装、装潢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南京同仁堂公司等两名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连带赔偿东阿阿胶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0万余元,维持了一审判决。

特许经营莫大意, 商标风险要规避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上海腾鳌服饰有限公司(下称腾鳌公司)诉天津倔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倔鱼公司)、天津华雍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华雍公司)商标侵权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此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倔鱼公司、华雍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腾鳌公司“鳌拜”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腾鳌公司82万余元。

网店傍名“华为”,被判赔500万元!

华为公司的“华为”及花瓣图形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尚派公司为提升店铺销量,在其网店销售的手机云台商品名称中添加“华为”字样,在产品展示图中使用“华为”文字及带有花瓣图形、相关拼音字样的标志。同时,店铺中出现对花瓣图形商标作部分改动的标志,并向消费者展示虚假的华为网络渠道销售授权书。于是,华为公司将尚派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尚派公司停止侵权,适用惩罚性赔偿,赔偿其经济损失500万元。

傍名攀附“华谊兄弟” 恶意侵权难逃重罚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一起涉“华谊”商标的惩罚性赔偿案件,二审判决驳回了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时代华谊影城(下称时代华谊影城)的上诉请求。至此,该影城侵犯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谊兄弟公司)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的事实最终成立,法院适用惩罚性赔偿判令其赔偿华谊兄弟公司相关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90万余元。

以创新的方式保护创新

2017年4月27日,位于北京正义路4号的中国法院博物馆内,前来参观的嘉宾们在展柜前久久驻足。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就展正在这里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