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电路公司欠信丰县某化工公司货款,经信丰法院调解后未按期履行。1月11日,承办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电话举报后,立即前往龙南市找到被执行人,经过执行干警耐心地释法说理,双方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被执行人当场履行18.01万元,申请执行人同意放弃剩余案款,自此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该案圆满执结。
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对龚某峰等29名被告人公开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首犯龚某峰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万元;莫某辉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其他被告人获刑5年6个月至10个月不等,并处罚金40万元至5万元不等;并责令龚某峰等29名被告人退赔尚未获赔的被害人经济损失。
□ 本报记者 胡新桥 刘志月□ 本报通讯员 段军霞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刘河镇76岁患病老人李师傅在检察院帮助下,领到了3.2万元司法救助...
近日,湖北省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该案...
与传统通过多级银行卡层层转账洗钱不同,具有匿名性、去中心化特点的虚拟币成了犯罪团伙洗钱的新媒介,将“黑钱”通过买卖方式兑换成虚拟币再卖出,一来二去,“黑钱”就洗成了“白钱”。近日,由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利用虚拟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一审宣判,张某、李某等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7个月不等,并处罚金9万元至1000元不等。
民主与法制网讯(□张紫薇 通讯员 廖欣)“感谢葵冲派出所的领导及全体干警!被骗的9万元全部追回,感谢您们为市民的利益付出了心血!向...
近日,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被央行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2元,并罚款773.6万元。根据央行行政处罚公示,江苏银行有9...
2019年5月8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及对应的《借款合同》《回购协议》,并向被申请人支付了16万元。同日,申请人又与白某公司签订了《房屋托管合同》及其附件《室内物品委托代购协议》并支付代购款项,将涉案房屋委托给白某公司托管经营以收取返租租金及相应分红。
被申请人某建设公司因为在工程建设项目上缺口大额资金,2021年1月29日与申请人某保理公司签订了一份商业保理合同,约定以该建设工程公司的对被申请人江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应收账款提供给申请人管理或者催收,由被申请人(次债务人)江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付款担保,获得保理融资款3500万元。
2021年11月10日,申请人何某作为出借人(乙方)与被申请人黄某作为借款人(甲方)、被申请人苟某作为担保人(丙方)签订《借款合同》,合同主要约定如下: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10万元,甲方承诺:如甲方未按照其与乙方在2021年11月10日签订的《酒水买卖合同》的约定按时完成所有的销量,甲方需立即向乙方退还未完成销量部分所对应的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