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草案)》,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根据会议,草案总结印花税暂行条例多年实践做法,总体保持现行税制不变,并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纳入法律规范。
“这是财税领域立法的一大新进展,对完善税制结构具有积极意义,有助于推动建立现代税制。”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说。
根据会议,草案适当简并税目,降低部分税率,减轻企业税负,并突出使税收征管更加科学规范,减少自由裁量权,堵塞任意性漏洞。
在具体安排上,草案规定买卖、技术等合同和证券交易的税率维持不变,降低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货物运输合同和营业账簿的税率,取消许可证照等的印花税税目,同时明确现行印花税税收优惠政策总体不变。
“简并税目、降低税率等安排,与近年来我国实施减税降费政策的总体思路一脉相承。”在何代欣看来,草案中的一些新设计和减免举措,将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增加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发展。(申铖)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上一篇:茂名市人大出台制止餐饮浪费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