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对行政败诉案件实行问责:谁败诉谁承担_湾区律师网

杭州对行政败诉案件实行问责:谁败诉谁承担

2022-08-31 00:26:44  浏览:3913  来源:法律资讯网
杭州市政府发布的《杭州市行政败诉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实行“谁败诉、谁承担”,问责方...
    杭州市政府发布的《杭州市行政败诉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实行“谁败诉、谁承担”,问责方式中包含了免职辞退等。

    据了解,杭州市政府确定的问责案件包括存在主要事实不清、超越或滥用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执法行为明显不当、适用依据明显错误以及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或拒绝、推诿履行法定职责以及未依法履行答辩及举证义务等各种违法情形而被人民法院或行政复议机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责令履行、责令国家赔偿的各类行政案件。

    同时,对于实践中存在的虽未败诉、但同样存在行政过错的六类案件,也可参照问责,包括依法确认应予国家赔偿的;依法认定存在行政过错的;存在行政过错虽经法院或复议机关协调结案但已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司法建议书以及监察建议书未按规定反馈、整改或落实的;无正当理由未履行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调解、行政判决的;未按规定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受到通报的。

    杭州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行政败诉案件要进行问责,原因在于这些败诉案件因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行政过错,与依法行政相违背。

    记者从杭州市政府的问责追究办法中获悉,问责方式主要包括责令书面检查、批评或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告诫或诫勉谈话、暂扣或缴销行政执法证件、调离岗位、停职检查以及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免职、解聘或辞退等九大类。此外,若责任人员需要追究党纪政纪或法律责任的,则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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