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规范“司法强拆”
2022-08-31 00:26:36 浏览:1307 来源:法律资讯网
光明网讯 4月9日,最高人民法...
光明网讯 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该司法解释从案件管辖、受理、审查、执行等方面,对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房屋征收补偿案件作出了具体规范,明确了法院应裁定不准予执行的七种情形。该司法解释自今日起施行。
该司法解释规定,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一)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二)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三)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
(四)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五)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六)超越职权;
(七)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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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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