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条例》共分七章、三十六条,对党内法规的制定权限、制定原则、规划与计划、起草、审批与发布、适用与解释、备案、清理与评估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备案规定》共十八条,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的原则、范围、期限、审查、通报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中央强调,党内法规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开展工作、从事活动的基本遵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党内法规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要加强统筹规划,提高制定质量,加快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要强化宣传教育,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努力在全党形成重视、学习、遵守党内法规的浓厚氛围。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充实工作力量,为做好党内法规工作提供坚实保证。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下一篇:不动产登记条例明年6月底前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