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江苏省南通市各家电影院在一段时间内都停止了营业。影院没了收入,租金还要照常支付吗?近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判决,判决原告运营公司对影院2020年2月至4月的三个月租金及综合管理费酌情予以减免。
南通某影院与某商圈运营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综合服务协议,合同约定:影院承租运营公司位于南通市崇川区某广场的三个区域,租赁期限15年。但自2020年2月起,因疫情防控需要,影院停止营业没有了收入,不能交付租金。因租金问题未能协商解决,运营公司诉至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要求影院支付租金、综合服务费以及违约金等费用。
诉讼中,影院辩称,因疫情期间有关部门发文规定电影行业停止营业,影院遂失去了营业收入。直至2020年7月16日,有关部门下达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有序推进电影院恢复开放的通知,允许全国电影院可以于2020年7月20日逐步有序开放,该影院才于同年8月13日正式恢复营业,故请求减免在此期间的租金和综合服务费。
崇川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即使疫情属于不可抗力,由于并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故由此导致的合同无法履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合同双方分担。
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指导意见,结合公平原则,法院遂判决运营公司对影院2020年2月至4月的三个月租金及综合管理费酌情予以减免。
原告不服提起上诉,南通中院经审理维持了原判。
(黄晨阳 古林)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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