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车牌所有人同意套牌或车牌所有人明知他人套用自己车牌不予以制止而发生交通事故,被套牌车所有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_湾区律师网

经车牌所有人同意套牌或车牌所有人明知他人套用自己车牌不予以制止而发生交通事故,被套牌车所有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

2022-06-09 00:22:06  浏览:2403  来源:网络
经车牌所有人同意套牌或车牌所有人明知他人套用自己车牌不予以制止而发生交通事故,被套牌车所有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被套牌车所有人...

经车牌所有人同意套牌或车牌所有人明知他人套用自己车牌不予以制止而发生交通事故,被套牌车所有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被套牌车所有人在同意他人套牌或明知他人套用自己车牌而不予以制止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视为被套牌车所有人与套牌车所有人实施了共同的违法、侵权行为,在此种情形下被套牌车所有人应与套牌车所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19号第五条  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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