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主使用地沟油被严惩_湾区律师网

火锅店主使用地沟油被严惩

2022-07-03 15:32:11  浏览:1084  来源:法治网
法治日报讯 记者杨傲多 通讯员赵丹 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破获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抓获将地沟油添加到...

法治日报讯 记者杨傲多 通讯员赵丹 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破获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抓获将地沟油添加到火锅底料进行销售的犯罪嫌疑人史某、梁某升、蒋某泉、赖某。

2018年12月以来,史某等人在三台县经营火锅店的过程中,为节约成本将餐桌上客人食用过的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进行回收,提取地沟油用于勾兑火锅汤料,共销售含有地沟油的火锅锅底49837锅,涉案金额共计228.93万余元,后被公安机关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查获。

4月8日,三台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史某等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0年6个月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人民币460万元,追缴经营者违法所得人民币228.93万余元,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销售额10倍赔偿金人民币2289.3万余元。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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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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