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度入狱不知悔改 教人开锁行窃被判两罪_湾区律师网

两度入狱不知悔改 教人开锁行窃被判两罪

2022-07-03 15:32:33  浏览:1240  来源:法治网
因抢劫、盗窃曾两度入狱,再次出狱后传授他人开锁方法伙同作案。近日,山西省永济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对被告人郭某提起公诉...

因抢劫、盗窃曾两度入狱,再次出狱后传授他人开锁方法伙同作案。近日,山西省永济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对被告人郭某提起公诉。

2008年,郭某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法院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于2018年被减刑释放;2020年又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于2021年2月刑满被释放。

出狱后,郭某曾到外地打工,但因好逸恶劳、不愿吃苦受累而未能坚持。2021年12月初,郭某回到家中无所事事,因自己有开锁技能,于是准备重操旧业。但因为害怕被抓,郭某就想到将开锁技术传授给他人,由他人实施盗窃,自己只负责开车,一旦被发现能够及时脱身。

随后,郭某便纠集自己服刑时结识的狱友娄某(另案处理)到自己家中,向其传授开锁技术并提供开锁工具、材料等,让娄某在自己家的防盗门上多次练习。等娄某掌握开锁技术后,郭某开车拉上娄某及另一狱友梁某(另案处理),到夏县、运城市盐湖区、永济市多次踩点,并在永济市一小区实施了盗窃。几天后,郭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今年4月,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将郭某移送永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审查后发现郭某还涉嫌传授犯罪方法罪,公安机关可能存在遗漏罪行的情况。根据案件实际,承办检察官决定自行补充侦查,并再次讯问了郭某,但郭某辩称自己不会开锁,只是让娄某用多把钥匙试着开锁。

承办检察官结合娄某的供述,向郭某释法说理。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郭某向检察官供述了向他人传授开锁技术的详细过程,并对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日前,永济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对郭某提起公诉,并建议法院对其数罪并罚。郭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具结书。

梁高峰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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