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检测公司、石某涛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依法严厉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行为
【基本案情】
某检测公司于2018年4月注册成立,具备从事土壤、环境空气和废气、水和废水、生物、振动、油气回收、室内空气等领域检验检测资质。为迎合客户对环境监测数据的要求,获取更多利润,2021年3月至2023年10月期间,某检测公司及石某涛等6人在环境监测业务中弄虚作假,共出具环境监测虚假报告222份。这些报告涉及陕西省西安市、榆林市、宝鸡市、渭南市、咸阳市等五个地市44家委托单位,涵盖能源、化工、钢铁、机电、汽修、医疗、餐饮及科研院所等多领域、多部门,涉及废气、废水、土壤、饮食业油烟等多个监测项目,违法所得76万余元。
【裁判结果】
西安铁路运输法院一审认为,某检测公司作为具备环境检验检测资质和营业执照的法人组织,为降低监测成本、满足被监测单位需求,故意大量出具虚假监测报告,损害了环境监测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扰乱了环境监测市场及政府主管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其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持续时间长,涉及地域和行业广泛,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石某涛等6人作为公司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明知监测规范要求,却授意、指使或默许、放任业务部门弄虚作假或不按规范采样、编造数据及记录,授意、指使或默许出具虚假监测报告,对应的违法所得均超过30万元,情节严重,亦均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遂判决某检测公司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判处罚金20万元;石某涛等6人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并禁止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从事环境监测及相关职业。一审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本案系人民法院依法惩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行为的典型案例。环境监测数据是生态环境决策、管理和执法的重要依据,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至关重要。严厉打击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对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具有重要意义。人民法院依法惩处被告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并对实施数据造假的相关人员采取行业禁入措施,彰显了司法机关严厉打击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的决心,对其他环境监测机构和相关从业人员起到强有力的警示作用,有助于提升整个行业的自律意识和诚信水平,守牢绿水青山的重要防线。同时,人民法院结合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经营乱象,向行政主管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助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王飞诉洋河酒厂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因现有技术抗辩成立被判败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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