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别人注册公司就能“躺平”赚大钱,一次提成高达近万元。听到这样的兼职信息后,田某不由心动,却怎料刚完成注册并出售公司账户不到一个月就被刑事拘留。近日,湖北省阳新县检察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田某提起公诉。
“请你帮帮我,我被骗了7.5万元,现在对方已经把我拉黑了!”今年7月,家住阳新县的柯某焦急地跑进派出所对民警说道。民警仔细询问后发现,柯某当天上午被拉进一个社交群,群里有人发了一个可以领取购买电器大额优惠券的网址。进入网站后,柯某按照客服要求支付了3000元定金。但随后客服却以系统有问题、手慢未抢到为由,诱骗柯某又先后支付了4笔不同额度的定金,共计7.5万元。然而,等柯某因未抢到券再次询问客服时,却发现已被对方拉黑。
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立即立案开展侦查,发现柯某被骗的转账中有1.5万元已被转至田某名下的对公账户。至此,田某帮助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行为败露。8月4日,公安机关将田某刑事拘留。
原来,今年7月,在广州打工的田某无意中发现一条内容为注册公司的兼职信息。与对方联系后,对方告知田某需要用田某身份证开办公司账户,并向田某允诺事成之后即向其支付6000元的报酬。在金钱的诱惑下,田某虽明知对方可能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从广州前往陕西,用本人的身份证注册了一家公司,并开通了对公账户。办完手续后,田某收到了对方支付的8815元报酬(含在此期间的路费、生活费)。事情办结后,对方所有人员全部销声匿迹。
10月23日,公安机关将田某移送至阳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田某提供的公司对公账户确实被他人用于犯罪行为资金结算,转账汇入共计502万余元。该院认为,田某明知其对公账户会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将自己名下的对公账户提供给他人用于资金支付结算,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应予以刑事处罚,遂依法对田某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曾甜甜 柯美中)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上一篇:商超岂能随意向未成年人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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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法院2020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情况,发布《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划(2021-20...第13230501号“三得利啤酒 新鲜直送 当日生产 冷藏配送及图”商标驳回复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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