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6/2006号行政长官批示,许可-法律法规_湾区律师网

第386/2006号行政长官批示,许可-法律法规

2022-08-03 19:31:43  浏览:906  来源:网络
【法规名称】 第386/2006号行政长官批示,许可新闻局透过电子资料库的技术方式提供社会传播机构人员证明。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6-12-28
【法规编号】 700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86/2006号行政长官批示,许可新闻局透过电子资料库的技术方式提供社会传播机构人员证明。


  为简化及加快向社会传播人员提供证明的程序,提高效率并适应资讯化形势;
  
  考虑到新闻局根据三月十七日第69/2003号行政长官批示为进行新闻采访所发出的工作证不适应现实需要;
  
  为利用资讯技术及互联网所提供的优势,将证件的资料数据化,以配合“电子政府”计划的落实并推动澳门特区政府的政务电子化;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五月九日第24/94/M号法令第二条q)项之规定,作出以下批示。
  
  一、新闻局透过电子资料库的技术方式提供社会传播机构人员证明。
  
  二、废止三月十七日第69/2003号行政长官批示。
  
  三、本批示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行政长官 何厚铧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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