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2007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法律法规_湾区律师网

第39/2007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法律法规

2022-08-03 19:34:11  浏览:919  来源:网络
【法规名称】 第39/2007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修改澳门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士学位补充课程的学术与教学编排和学习计划,并核准该课程的新学...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7-06-25
【法规编号】 6832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9/2007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修改澳门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士学位补充课程的学术与教学编排和学习计划,并核准该课程的新学术与教学编排和学习计划。


  在“澳门管理专业协会”建议下;
  
  社会文化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二月四日第11/91/M号法令第十四条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6/1999号行政法规第五条第二款,第14/2000号行政命令第一款及第6/2005号行政命令第四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经第76/2003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核准的澳门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士学位补充课程的学术与教学编排和学习计划。
  
  二、核准上款所指课程的新学术与教学编排和学习计划。该学术与教学编排和学习计划载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并为本批示的组成部分。
  
  三、本课程设以下专业范畴:
  
  (一)人力资源管理;
  
  (二)设施管理;
  
  (三)会计学;
  
  (四)管理学。
  
  四、上款所指的学术与教学编排和学习计划适用於2007/2008学年起入读的学生,其余学生仍须按照第76/2003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核准的学习计划完成其学习。
  
  五、凡持有工商管理高等专科学位者,或具备此领域的同等学历者,均可报读工商管理学士学位补充课程的人力资源管理、设施管理、管理学专业范畴。
  
  六、凡持有会计高等专科学位者,或具备此领域的同等学历者,可报读工商管理学士学位补充课程的会计学专业范畴。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日
  
  社会文化司司长崔世安

  
  ———
  
  附件一
  
  
工商管理学士学位补充课程

  
  学术与教学编排
  
  一、学术范畴:工商管理
  
  二、课程的正常期限:一年半
  
  三、授课形式:面授
  
  四、授课语言:中文
  
  五、完成课程所需的学分:80学分
  
  六、评核方法:采用国际评核成绩方法,包括测验、作业及期末考试。
  
  附件二
  
  工商管理学士学位补充课程
  
  学习计划
  
  表一
  
  基础科目
  
  
  
  科目
  
  种类
  
  学分
  
  人力资源管理
  
  必修
  
  10
  
  大中华经济学
  
  "
  
  10
  
  市场研究
  
  "
  
  5
  
  全面质量管理
  
  "
  
  5
  
  财务报告及分析
  
  "
  
  10
  
  商业政策
  
  "
  
  10
  
  设施管理实务
  
  "
  
  10
  
  表二
  
  专业范畴科目
  
  
  
  科目
  
  种类
  
  学分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范畴
  
  
  
  
  
  人力资源规划与职业管理
  
  必修
  
  5
  
  劳资关系及劳工法
  
  "
  
  5
  
  绩效管理
  
  "
  
  5
  
  变革管理
  
  "
  
  5
  
  
  
  
  
  
  
  设施管理专业范畴
  
  
  
  
  
  人类与环境因素
  
  必修
  
  5
  
  房地产管理实务
  
  "
  
  5
  
  项目管理与规划
  
  "
  
  5
  
  营运与维护
  
  "
  
  5
  
  会计学专业范畴
  
  
  
  公司财务
  
  必修
  
  5
  
  企业管治
  
  "
  
  5
  
  财务计划及决策
  
  "
  
  5
  
  高级财务会计
  
  "
  
  5
  
  
  
  管理学专业范畴
  
  
  
  从本课程其他专业范畴中修读四门科目,而每个专业范畴中须选修一门科目。
  
  必修
  
  20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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