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2007号保安司司长批示,向-法律法规_湾区律师网

第52/2007号保安司司长批示,向-法律法规

2022-08-03 19:34:23  浏览:934  来源:网络
【法规名称】 第52/2007号保安司司长批示,向司法警察局一名一等刑事侦查员颁发卓越功绩奖。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7-07-04
【法规编号】 682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2/2007号保安司司长批示,向司法警察局一名一等刑事侦查员颁发卓越功绩奖。


  司法警察局一等刑事侦查员马伟豪,於一九九九年进入司法警察局,一直在情报处行动支援中心工作,现任行动支援中心小队队长。
  
  多年以来,马伟豪工作积极投入,以严谨、认真的态度及高度负责任和重视团队合作的精神、并以专业、科学的职业品德参加刑事侦查工作,出色完成上级交付的工作任务。尤其在二零零六年,马伟豪参与并成功侦破了多宗影响澳门社会治安的重大刑事案件,包括:连续侦破两宗由香港黑社会操纵、涉及一亿四仟万元投注额的“外围波”非法赌博案件,侦破跨越珠澳两地的非法长途电话网站案等。有关案件的成功侦破,使司法警察局及时打击严重影响澳门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维护了澳门社会的稳定,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另外,马伟豪带领属下人员积极协助司法警察局各侦查部门及其他执法部门对可疑人物和地点进行跟踪监视,为他们提供了很多重要的情报资料,对成功侦破多宗严重刑事犯罪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马伟豪出色的工作表现,充分表现出刑事侦查人员专业、奉献及勇敢的精神,有效地打击了犯罪活动,维护了社会的正常秩序。
  
  基於此,根据六月十二日第5/2006号法律第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二款(一)项的规定,经司法警察局局长建议,现特向马伟豪先生颁发卓越功绩奖,并准予减少一年为晋升的效力在服务时间上的规限,以资鼓励。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保安司司长张国华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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