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警察局首席刑事侦查员梁俊生,一九九六年进入司法警察局,先後被分派到司法警察局特别行动组、抢劫罪案调查科和毒品罪案调查处执行职务。 梁俊生在司法警察局执行职务的11年间,对侦查工作认真负责,无惧挑战和压力,能够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各类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并对案件的调查提出独到的观点及可行的方案,为上级确定侦查方向及议定行动计划作参考。梁俊生曾参与和侦破了多宗严重的刑事案件,特别是澳门回归以来的几宗轰动全澳的绑架案,以及於今年五月侦破的涉及重量约5,040克高纯度海洛英、市值超过500万澳门元的澳门最大宗人体藏毒案等。在这些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中,梁俊生都以专业的素质、主动的态度对破案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对预防犯罪、打击犯罪,维护澳门社会安定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基於此,根据六月十二日第5/2006号法律第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二款(一)项的规定,经司法警察局局长建议,现特向梁俊生先生颁发卓越功绩奖,并准予减少一年为晋升的效力在服务时间上的规限,以资鼓励。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保安司司长张国华 |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台湾同胞在大陆死亡善后处理办法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国台发[1996]10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6-07-22 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