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五)项,经徵询行政会的意见,制定本行政法规。 第一条 许可 一、许可铸造及发行二零零八年(鼠年)、二零零九年(牛年)、二零一零年(虎年)、二零一一年(兔年)、二零一二年(龙年)、二零一三年(蛇年)、二零一四年(马年)、二零一五年(羊年)、二零一六年(猴年)、二零一七年(鸡年)、二零一八年(狗年)及二零一九年(猪年)农历年纪念硬币。 二、上款所指纪念币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具有法定流通力,面额分别为澳门币二百五十元、一百元及二十元,前一种纪念币以纯度为99.99%的黄金铸造,後两种纪念币以纯度为99.9%的白银铸造。 第二条 纪念币的特徵 上条所指纪念币为具锯齿状边饰的圆形硬币,均附有铸造商及澳门金融管理局发出的保证书,而各面额纪念币於发行年份均按以下的规格及发行量发行: 面额 (澳门币) 发行量 直径 (毫米) 重量 种类 图案 标准 公差 $ 250 3,000枚 21.96 7.776克 ±1.0‰ 精制纪 念金币 彩色 $ 100 500枚 65.00 5安士 ±1.0‰ 精制纪 念银币 彩色 $ 20 6,000枚 40.70 31.1克 ±1.0‰ 精制纪 念银币 彩色 |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台湾同胞在大陆死亡善后处理办法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国台发[1996]10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6-07-22 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