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008号保安司司长批示,规-法律法规_湾区律师网

第22/2008号保安司司长批示,规-法律法规

2022-08-03 19:37:30  浏览:945  来源:网络
【法规名称】 第22/2008号保安司司长批示,规定消防局第八届消防官培训课程实习期及时间表。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8-03-12
【法规编号】 660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2/2008号保安司司长批示,规定消防局第八届消防官培训课程实习期及时间表。


  保安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6/1999号行政法规第四条第二款,第13/2000号行政命令第一款及第6/2005号行政命令第三款的规定,以及按照九月九日第167/91/M号训令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澳门保安部队高等学校校长建议,作出本批示。
  
  一、於保安部队高等学校进行的第八届消防官培训课程实习期及时间表如下:
  
  (一)实习期:三十五个星期。
  
  (二)实习开始日期: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三)实习完结日期:二零零九年四月九日。
  
  
二零零八年三月六日
  
  保安司司长 张国华
  
  ———
  
  二零零八年三月七日於保安司司长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黄传发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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