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文化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职权,并根据第6/1999号行政法规第五条第二款和第七条,以及第14/2000号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五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转授一切所需权力予旅游基金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Jo?o Manuel Costa Antunes (安栋梁)工程师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其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与皇权免税品店(澳门)有限公司签订关於澳门国际机场“感受澳门”区域的使用及经营的协议。 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 社会文化司司长 崔世安 ——— 二零零八年三月六日於社会文化司司长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谭俊荣 |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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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台湾同胞在大陆死亡善后处理办法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国台发[1996]10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6-07-22 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