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在本财政年度有需要拨予地球物理暨气象局一项按照第6/2006号行政法规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以及载於第1/2007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附件II之指引而设立的常设基金,金额为$281,000.00(澳门币贰拾捌万壹仟元整); 在该局的建议下,并听取财政局意见; 经济财政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及第6/2005号行政命令第二款赋予的职权,作出本批示。 拨予地球物理暨气象局一项金额为$281,000.00(澳门币贰拾捌万壹仟元整)的常设基金。该基金由以下成员组成之行政委员会负责管理: 主席:局长冯瑞权,当其出缺或因故不能视事时,由其合法代任人代任; 委员:会计、财产暨总务科科长Daniel Eduardo Mar?al Anok,当其出缺或因故不能视事时,由其合法代任人代任; 委员:首席行政文员张铭沁,当其出缺或因故不能视事时,由顾问高级技术员区少玫代任。 本批示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 经济财政司司长 谭伯源 ———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日於经济财政司司长办公室 办公室代主任 林浩然 |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台湾同胞在大陆死亡善后处理办法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国台发[1996]10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6-07-22 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