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GPTUI/2008号终审法院院长批-法律法规_湾区律师网

第2/GPTUI/2008号终审法院院长批-法律法规

2022-08-03 19:38:07  浏览:922  来源:网络
【法规名称】 第2/GPTUI/2008号终审法院院长批示,委任一名法学士为签署有关行政法院清洁合同的公证员。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8-04-30
【法规编号】 655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GPTUI/2008号终审法院院长批示,委任一名法学士为签署有关行政法院清洁合同的公证员。


  终审法院院长行使《司法组织纲要法》第五十条和经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号行政法规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号行政法规第一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经五月十五日第30/89/M号法令修改的十二月十五日第122/84/M号法令第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委派赖东生法学士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院长办公室与国际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签署有关“行政法院清洁合同”的公证员。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终审法院院长 岑浩辉
  
  ———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四日於终审法院院长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邓宝国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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