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劳动部、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台胞职工赴台探亲路费问题的通知_湾区律师网

财政部、劳动部、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台胞职工赴台探亲路费问题的通知

2022-05-23 23:43:38  浏览:1246  来源:网络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89)财文字第310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89-08-05 实施...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89)财文字第310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89-08-05

实施日期 1989-08-05

发布机关 财政部/劳动部/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正文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劳动人事厅(局)、(劳动局、人事局)、台湾事务办公室:
  为了促进海峡两岸人员往来,推动祖国和平统一事业的进程,凡符合探亲条件的台胞职工,经批准赴台探亲,除按有关探亲待遇的规定办理外,对经香港去台湾探亲的路费,如确有实际困难的,可由台胞职工所在单位酌情给予适当补助。

                           1989年8月5日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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