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杨某某与南昌某建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2017年9月,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由南昌某建筑有限公司偿还28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南昌某建筑有限公司未履行判决义务。2018年4月,杨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中,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深入开展线上线下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南昌某建筑有限公司在该院涉案较多且未能全部执行到位,存在执行不能的风险。经多次做思想工作,被执行人陆续履行大部分款项。期间,受疫情影响且被纳入失信名单,被执行人银行贷款审批受阻、企业重组遇到困难和无法正常进行工程投标,致无力偿还剩余借款。考虑此种情况,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决定采取执行和解方式对被执行人进行信用修复,且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最终促成分期还款的和解方案,并由杨某某申请法院暂时解除失信名单。信用修复后,被执行人南昌某建筑有限公司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2021年3月,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典型意义】
本案是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成功运用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机制双向化解信访矛盾的典型案例。本案中,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面对执行不能的困难,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促成和解,并征得申请人同意后实施信用修复措施,有效帮助被执行人恢复生产经营、重获盈利能力,全部偿清债务。该案执行既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兑现,又帮助被执行企业得以复产复工,起到了“办理一个案件救活一个企业”示范作用,对全国法院类似案件的办理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上一篇:刘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村小组支付工程款信访案——被执行财产难以变价造成执行困难。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妥善化解信访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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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等59人非法捕捞、收购长江鳗鱼苗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当收购者明知其所收购的鱼苗系非法捕捞所得,仍与非法捕捞者建立固定买卖关系,形成完整利益链条,共同损害生态资源的,收购者应与捕捞者对共同实施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练某文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依法惩处企业管理人员通过网络为员工购买假证犯罪
2021年3月,任职某畜牧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员的被告人练某文明知特种作业操作证需经培训并考试考核通过才能取得,仍通过网络为该公司员工购买16张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2023年3月30日,某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进行调查,当场发现该公司三名持假证人员正在从事特种作业,后查获13张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案发后,练某文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丁某、张某平销售伪劣产品案——通过网络电商平台销售低浓度农药,销售金额上百万元
2022年4月至2023年5月间,被告人丁某明知自己销售的总攻牌“草甘膦异丙胺盐”农药除草剂是不合格产品,而将不合格农药除草剂销售给被告人张某平,销售金额共计122万余元。被告人肖某诚等2人诈骗案——从严惩处招募、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员
2023年5月,被告人肖某诚、洪某煌,向许某甲(11岁)、杨某甲(13岁)等人收购电话卡共计4张。之后,二人雇佣李某甲(15岁)、徐某甲(16岁),使用8部手机和4张电话卡,在福建省武夷山市多个宾馆房间内拨打诈骗电话。被告人余某诈骗、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等案——从严惩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斩断其人力输送链条
2018年下半年,被告人余某伙同他人在柬埔寨王国西哈努克港市盛威园区成立巨星娱乐公司(又名永兴娱乐、永旺娱乐),逐步发展成为300余人参与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