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杨某某与南昌某建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2017年9月,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由南昌某建筑有限公司偿还28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南昌某建筑有限公司未履行判决义务。2018年4月,杨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中,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深入开展线上线下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南昌某建筑有限公司在该院涉案较多且未能全部执行到位,存在执行不能的风险。经多次做思想工作,被执行人陆续履行大部分款项。期间,受疫情影响且被纳入失信名单,被执行人银行贷款审批受阻、企业重组遇到困难和无法正常进行工程投标,致无力偿还剩余借款。考虑此种情况,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决定采取执行和解方式对被执行人进行信用修复,且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最终促成分期还款的和解方案,并由杨某某申请法院暂时解除失信名单。信用修复后,被执行人南昌某建筑有限公司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2021年3月,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典型意义】
本案是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成功运用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机制双向化解信访矛盾的典型案例。本案中,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面对执行不能的困难,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促成和解,并征得申请人同意后实施信用修复措施,有效帮助被执行人恢复生产经营、重获盈利能力,全部偿清债务。该案执行既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兑现,又帮助被执行企业得以复产复工,起到了“办理一个案件救活一个企业”示范作用,对全国法院类似案件的办理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上一篇:刘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村小组支付工程款信访案——被执行财产难以变价造成执行困难。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妥善化解信访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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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等59人非法捕捞、收购长江鳗鱼苗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当收购者明知其所收购的鱼苗系非法捕捞所得,仍与非法捕捞者建立固定买卖关系,形成完整利益链条,共同损害生态资源的,收购者应与捕捞者对共同实施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明确权利要求修改要求,实质激励保护创新——涉“人脸识别”发明专利确权案
北京中某科技有限公司系专利号为200480036270.2、名称为“一种获取人脸图像的方法及人脸识别方法与系统”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苹某电脑贸易(上海)公司针对涉案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北京中某科技有限公司在涉案专利权无效宣告审查期间提交了专利权利要求书修改文本。湖北省鄂州市“一函两书”与司法建议联动化解某钢铁公司社会保险劳动争议
2024年4月,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涉及4名劳动者与某民营钢铁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该企业以劳动者出具不缴纳社保承诺书为由,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李某友与商丘鑫某置业有限公司、河南省合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执行监督案
李某友诉商丘鑫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某置业公司)、河南省合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某建筑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李某友系案涉工程实际施工人,鑫某置业公司系发包人,合某建筑公司系承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