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刘某某与新干县金川镇某村委会某村小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14年9月,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由该村小组支付工程款10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新干县金川镇某村委会某村小组未履行判决义务。同年11月,刘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中,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新干县金川镇某村委会某村民小组有村民活动中心房屋一栋、休闲广场一处、某水库50%所有权和水库岛屿一座。上述土地为农村集体所有性质,依法不能直接面向社会公开拍卖,当地村民不愿购买,导致案件执行不能。为破解执行难题,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根据线索得知当地政府有意征收被执行人所有的水库岛屿,积极与当地水务部门沟通,并向县委政法委专题报告。该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案件协调会,协调同意由被执行人的上级组织新干县金川镇某村委会代为清偿。因该村委会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依申请追加其为本案被执行人。新干县金川镇某村委会未提出异议,并承诺偿还10万元本金,但未得到申请人刘某某同意。案件执行再次陷入僵局。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面对困难反复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促成和解,由新干县金川镇某村委会偿还12万元工程款,剩余1万元利息放弃。同时在当地县委政法委再次协调下,该村委会将名下水库区380亩滩地出租给某农业开发公司,并将租金12万元支付给刘某某。2021年7月,本案得以顺利执结。
【典型意义】
本案是人民法院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成功化解涉执信访的典型案例。如何化解村委会、村小组债务纠纷是当前人民法院面临的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在当前法律政策框架下,盘活村集体组织名下闲置资产,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推动土地承包权流转或入股不失为一项有效措施。本案中,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直面困难、多方协调、多方联动,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支持成功化解了信访矛盾,进而避免影响新农村建设和村集体组织的正常运转,维护了村集体组织的声誉,对今后处理同类案件提供有益经验。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上一篇: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应遵循自愿和有利成长原则——未成年人姓名变更维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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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等59人非法捕捞、收购长江鳗鱼苗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当收购者明知其所收购的鱼苗系非法捕捞所得,仍与非法捕捞者建立固定买卖关系,形成完整利益链条,共同损害生态资源的,收购者应与捕捞者对共同实施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明确权利要求修改要求,实质激励保护创新——涉“人脸识别”发明专利确权案
北京中某科技有限公司系专利号为200480036270.2、名称为“一种获取人脸图像的方法及人脸识别方法与系统”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苹某电脑贸易(上海)公司针对涉案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北京中某科技有限公司在涉案专利权无效宣告审查期间提交了专利权利要求书修改文本。李某友与商丘鑫某置业有限公司、河南省合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执行监督案
李某友诉商丘鑫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某置业公司)、河南省合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某建筑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李某友系案涉工程实际施工人,鑫某置业公司系发包人,合某建筑公司系承包人。侯某某、邱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以虚假和解方式放弃到期债权逃避执行
2016年11月至2017年5月期间,被告侯某某以公司周转困难为由,多次向原告程某借款。债务期限届满后,被告侯某某未依约按时还款,原告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侯某某偿还借款,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判令被告侯某某应向原告程某偿还借款本金310万余元并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