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峨眉山旅游环保法庭
打造“云上金顶”综合治理体系
激活人民调解内生动能
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峨眉山旅游环保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培育“云上金顶”司法保障品牌,不断激活人民调解内生动能,全力建设无讼5A景区,司法护航峨眉山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永续发展。
一、聚焦源头治理,降低成诉风险隐患
一是建好调解人才“蓄水池”。积极“请进来”,邀请村、社区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参加“法庭开放日”观摩庭审。主动“走出去”,选派资深法官兼任人民调解指导员,就民间借贷、土地流转等常见纠纷,走村下社“一对一”指导调解。2023年以来,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指导12次,实现200余名人民调解员全覆盖。
二是用好专业队伍“指挥棒”。确立“法官+人民调解员”参与村(社区)解纷新模式,以“定时+预约”协同推进诉源治理。法官定期“把脉会诊”辖区小区治理、旅游秩序的疑难纠纷,邀请民宿、旅游、物业管理等行业协会共同参与。聘请具有专业知识人员为特邀调解员派驻法庭,开展诉前委派、诉中委托调解。2023年以来,法庭参与人民调解110次,作出司法确认42件。
三是架好纠纷排查“预警器”。建立辖区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法官与社区干部、村民小组长、网格员建立联络台账,对社情民意进行“滤网式”分层过滤,及时通过人民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2023年以来,成功排查化解辖区风险隐患27起,无一群体性事件发生。
二、强化多元解纷,推动诉前快速化解
一是设立“移动法庭”就地解纷。依托景区科技法庭、车载旅游巡回法庭,在景区游客中心设“24小时法院”,在清音阁、万年寺、雷洞坪等人流密集景点设法官工作站和法官联络点,构建覆盖全山的“院庭站点”立体解纷网络,引导游客、商家、景区百姓优先选择人民调解就地维权、快速解纷,时间成本大幅降低。
二是实现“跨域协同”无缝衔接。与政协共建“协商+诉源治理”机制,促成“基层法庭、司法所、派出所、法律服务所、政协协商议事室”五方达成调解共识,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推广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线下18家基层治理单位、3个行业调解组织一体纳入,联动解纷。2023年以来,法庭收案数量同比下降8%。
三是畅通“云上互联”合力化解。依托“云上金顶”司法保障中心,提供“云端”调解服务,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实现“小事不出景区、大事不出旅程”。建立“内联外合”机制,对内与景区管委会、景区交警、文旅、商务等部门实时连线,对外与九寨沟法庭等省内27家景区法庭开展司法协作,“隔空”合力化解纠纷。近3年,诉前化解猴子伤人、滑竿摔伤等涉旅纠纷287件,仅5件进入诉讼程序。
三、服务基层善治,涵养法治文明新风
一是当好群众普法“贴心人”。打造“桉树之下·法治小巷”,以“案例集+法治连环画”展示旅游环保案例。组建“云上金顶”普法小分队,“法官+人民调解员”开展以环境保护为主题的“法官讲法”“法官来了”活动32场,首场普法直播全网观看量80余万人次。
二是当好产业发展“服务员”。组建“法官+人民调解员+茶叶协会领头人”组成的普法解纷队,深入茶园、茶企就用工、运输、买卖等涉法风险以案释法,就地化解产业领域矛盾纠纷16件,为区域品牌价值逾41亿的“峨眉山茶”特色产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三是当好党委决策“智多星”。出台《人民法庭与基层组织对接工作机制》,每年向辖区镇乡党委政府发送《法庭工作信息专报》2次。与辖区4个乡镇党委政府建立民间纠纷成诉情况通报机制和重大矛盾纠纷预警双向通报机制,2023年以来,收到乡镇党委政府涉旅游地产、征地拆迁风险预警6次,法庭发出法律风险建议35条,促进基层治理精细化、精准化。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等59人非法捕捞、收购长江鳗鱼苗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当收购者明知其所收购的鱼苗系非法捕捞所得,仍与非法捕捞者建立固定买卖关系,形成完整利益链条,共同损害生态资源的,收购者应与捕捞者对共同实施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丁某、张某平销售伪劣产品案——通过网络电商平台销售低浓度农药,销售金额上百万元
2022年4月至2023年5月间,被告人丁某明知自己销售的总攻牌“草甘膦异丙胺盐”农药除草剂是不合格产品,而将不合格农药除草剂销售给被告人张某平,销售金额共计122万余元。练某文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依法惩处企业管理人员通过网络为员工购买假证犯罪
2021年3月,任职某畜牧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员的被告人练某文明知特种作业操作证需经培训并考试考核通过才能取得,仍通过网络为该公司员工购买16张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2023年3月30日,某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进行调查,当场发现该公司三名持假证人员正在从事特种作业,后查获13张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案发后,练某文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被告人肖某诚等2人诈骗案——从严惩处招募、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员
2023年5月,被告人肖某诚、洪某煌,向许某甲(11岁)、杨某甲(13岁)等人收购电话卡共计4张。之后,二人雇佣李某甲(15岁)、徐某甲(16岁),使用8部手机和4张电话卡,在福建省武夷山市多个宾馆房间内拨打诈骗电话。被告人余某诈骗、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等案——从严惩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斩断其人力输送链条
2018年下半年,被告人余某伙同他人在柬埔寨王国西哈努克港市盛威园区成立巨星娱乐公司(又名永兴娱乐、永旺娱乐),逐步发展成为300余人参与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