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某粮库、某置业公司等与青岛某实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
——将老企业搬迁政策与市场化法治化路径相结合实现本地老品牌“整体盘活”
【执行要旨】
面对拥有数十年知名老品牌的被执行企业,青岛中院充分运用属地政府“老企业搬迁”配套优惠政策,依托“市场化+法治化”路径,引导实力雄厚投资人整体整合债权,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并实现债权清偿,依法解除对涉案财产的查封,一揽子解决了75件执行案件。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青岛某粮库、某置业公司
被执行人:青岛某实业公司
执行法院: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中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青岛某粮库、某置业公司等与被执行人青岛某实业公司合同纠纷系列案中,执行标的共计1亿余元。此前,青岛辖区某实业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共75件,绝大多数案件未执结。立案执行后,青岛中院全面评估了某实业公司名下可供执行财产,全部资产估价共计约3000万元,唯一有处置价值的是位于青岛市某路45号的房地产,该房地产上涉及抵押权等多重权利负担,且已被多地多家法院轮候查封。因该宗土地系工业用地,市场评估价值较低,若贸然以强制拍卖程序推进,则仅抵押权债务能够得到偿付,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及企业60余名职工的2000万元安置费用将无法清偿。
青岛中院改变传统执行思路,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吃透企业所在地区政府的“老企业搬迁”政策,将执行案件融入企业属地政府“老企业搬迁计划”,组织各方当事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十几轮磋商,促成当事人与投资人在法治框架内达成协议,由投资人出资整合处理“某实业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案件的全部债权,同时为某实业公司预留2000万元职工安置费用、1800万元“老厂重建复工”费用。青岛中院遂依法解除了对某实业公司名下商标权、土地及其他财产的查封,某实业公司妥善安置了公司职工,顺利进行搬迁,目前已经进入复工重建阶段。青岛辖区涉某实业公司共75个执行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某实业公司系青岛地区著名老品牌,具有优良的品牌价值、广泛的影响力和高度的认可度,该系列案件执行标的大、案件数量多、社会影响广,涉案财产的处置与地方经济发展、社会安全稳定和营商环境水平密切相关,能否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妥善实质解决纠纷,同时保护本地老品牌,考验着执行工作的担当和智慧。青岛中院坚持以能动司法解难题、破困局,将案件依法执行与“老企业搬迁”政策相结合,依托法院专业优势,促成投资人、政府职能部门与案件当事人找到“最大公约数”,在法治轨道上以市场化路径整体盘活企业资产,一揽子解决了被执行企业历时十余年的75件执行案件,一举达到了清偿企业债务、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助力地方老品牌焕发新活力、保障社会安全稳定的“多赢”局面,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了司法动能。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等59人非法捕捞、收购长江鳗鱼苗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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