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某妨害公务被追究刑事责任案_湾区律师网

蒋某妨害公务被追究刑事责任案

2023-05-17 11:13:44  浏览:1301  来源:人民法院报
2019年8月23日,被执行人蒋某(女)携带菜刀一把,准备通过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审判楼安检口时,被安保人员查获并按规定予以收缴。因蒋某情绪较为激动,为防止发生突发事件,该院安排专人带领蒋某前往执行局,由值班法官接待处理。

基本案情

  2019年8月23日,被执行人蒋某(女)携带菜刀一把,准备通过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审判楼安检口时,被安保人员查获并按规定予以收缴。因蒋某情绪较为激动,为防止发生突发事件,该院安排专人带领蒋某前往执行局,由值班法官接待处理。之后,蒋某返回安检大厅,索要菜刀。法警到达现场,对蒋某进行耐心劝解。但蒋某置之不理,并在得知法院对管制、限制物品没收后不予返还时,开始谩骂法警,用手掐、捏、抓法警手臂,撕扯法警衣服。法警遂控制住蒋某双臂,蒋某又张口咬向法警前胸,并在法警欲将其推开时咬住法警右小臂。110出警后,蒋某被带至宁波市新矸派出所。经鉴定,该名法警的损伤构成轻微伤。

  处理结果

  蒋某携带菜刀意图进入法院,被制止之后殴打、咬伤对其进行劝阻的司法警察,其行为性质恶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宁海县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蒋某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

  典型意义

  蒋某违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法院,被法警依法没收并接受教育后,不思悔改,继续谩骂撒泼,冲撞依法执行职务的法警,并致其轻微伤,严重侵犯了司法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妨害法院正常工作秩序。人民法院依法对蒋某的行为定罪量刑,彰显了法律对司法工作人员的保障与尊重,更教育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引领对挑衅司法权威、威胁司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行为必将依法惩处的正确导向。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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