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某扰乱法庭秩序被追究刑事责任案_湾区律师网

龚某扰乱法庭秩序被追究刑事责任案

2023-05-17 11:13:12  浏览:1283  来源:人民法院报
2021年6月17日,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依法远程视频开庭审理被告人龚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在庭审过程中,龚某辱骂法庭及主审法官,看守所远程法庭值庭法警对其进行劝阻制止仍不停止。龚某继续辱骂法官、法警等工作人员,并多次朝法庭、法警吐口水,致使庭审无法进行。休庭后值庭法警将其带离法庭时,龚某又用脚踢踹值庭法警。

基本案情

  2021年6月17日,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依法远程视频开庭审理被告人龚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在庭审过程中,龚某辱骂法庭及主审法官,看守所远程法庭值庭法警对其进行劝阻制止仍不停止。龚某继续辱骂法官、法警等工作人员,并多次朝法庭、法警吐口水,致使庭审无法进行。休庭后值庭法警将其带离法庭时,龚某又用脚踢踹值庭法警。

  处理结果

  被告人龚某在庭审期间故意违反法庭纪律,肆意辱骂、侮辱法庭及法官、法警等工作人员,经劝阻制止仍拒不悔改,在退庭时踢打法警,严重扰乱了法庭秩序。2021年8月18日,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向石狮法院补充起诉指控的事实及罪名,以龚某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侮辱、殴打司法人员,补充起诉龚某犯扰乱法庭秩序罪,以龚某在派出所时以暴力方法阻碍民警执法并咬伤民警,补充起诉龚某犯妨害公务罪。石狮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对龚某以扰乱法庭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判决后,龚某提出上诉,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远程法庭是法庭物理空间的延伸。远程视频开庭审判,同样需要有良好的法庭秩序,并依法受到保护。本案被告人龚某在受到刑事指控,接受远程视频开庭审判时故意违反法庭纪律的行为,表明其犯罪后不思悔改,抗拒审判。龚某的行为,扰乱法庭秩序,是对国家公权力的藐视,严重损害人民法院司法权威。人民法院正确适用扰乱法庭秩序罪,依法惩处扰乱庭审秩序行为,保障了法庭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捍卫了司法权威。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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