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喻建平 邹思琴)3月17日下午,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了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依法判处被告人邹某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县质量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及县域内餐饮商家代表20余人,到庭旁听了庭审。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邹某某在新干县经营了一家早餐店,2019年10月左右,为满足顾客需要,邹某某花费600元从他人处购买了制作油条的配方(含过量明矾),后按该配方制作并销售油条。2022年6月7日,新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被告人制作的油条抽样检测,发现抽检油条中铝的残留量超过标准值10倍以上。
2022年8月31日,江西求实司法鉴定中心对邹某某制作的油条进行鉴定,抽检油条中铝的残留量检测结果为1065mg/kg,是国家标准的10.65倍。长期食用铝含量超标的油条,存在神经系统、造血系统及骨骼等损伤的风险,足以造成严重的食源性疾病。经查,被告人邹某某按照上述配方制作、销售油条近三年,销售金额达4万元。案发后,被告人邹某某能够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邹某某为牟取不法利益,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油条,但仍然制作予以销售,足以对人体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邹某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邹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且具有自首情节,对其可依法从轻处罚。综上,一审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